平時注意防止外傷,一旦有外傷發生,要及時進行處治。特別是在養豬生產中的去勢、斷臍帶、剪齒、斷尾、注射及外科手術等工作中,要嚴格消毒,均應按操作規程進行。所用器械需先進行消毒、滅菌。
對發病豬只,要及時隔離,盡早進行治療,可以采取局部治療和全身治療相結合,以防擴大傳播。
對病豬水腫部位,可切開、擴創,清除異物和壞死組織,用1%~2%高錳酸鉀溶液或3%過氧化氫液反復沖洗,消毒,清洗干凈后,創口內撒青霉素、磺胺粉、磺胺碘仿合劑等;以后每天可按常規的外科治療方法進行。并可在水腫部周圍,注射青霉素等抗菌藥物。
根據患病豬只的具體情況,進行綜合的全身和對癥療法,如用抗生素或和磺胺類藥物配合應用,同時進行強心、補液、解毒等治療。
治療時,病豬創口排出的水腫液、壞死組織及廢棄物應消毒和燒毀。使用過的治療工具應徹底消毒;病豬污染的豬舍和場地,可用2%氫氧化鈉溶液或1%漂白粉溶液等消毒藥液消毒;糞便、剩余的飼料及死亡尸體應焚燒或加入消毒藥液后深埋。